返回上页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<建筑业>主要统计指标解释

建筑业统计单位 指从事房屋、构筑物建造和设备安装活动
的生产单位。根据不同的组织方式,建筑业统计的调查单位可分
为法人建筑业企业和附营建筑施工单位。法人建筑业企业是指专
门组织的独立核算的法人建筑业企业。它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:
①依法成立,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场所,能够承担民事责
任;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,承担负债,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
同;③独立核算盈亏,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。附营建筑施工单位
是指建筑业以外行业的企业、事业单位为完成本单位固定资产建
造任务而自行组织的建筑施工单位。它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是:①
具有一个场所,从事或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活动;②单独组织生产
经营活动;③在企业内部单独核算收支。
建筑业总产值(即自行完成施工产值) 指建筑业企业或附
营建筑施工单位自行完成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生产总值。
建筑业产值包括:
① 建筑工程产值: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。
② 设备安装工程产值: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。
③ 房屋、构筑物修理产值:指房屋、构筑物修理所完成的
价值,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、构筑物本身的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
理价值。
④ 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: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、非标准
的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,不论是现场还是附属加工厂
为本单位承建工程制造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,都应计算产值。
竣工产值 指在报告期内,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
完成,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,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
格的单位工程价值之和。
房屋建筑施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。
包括本期内新开工的、上期施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、上期停建本
期复工的房屋建筑面积;不包括上期开工后又停工,本期未施工
的房屋建筑面积。
房屋建筑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,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
内容全部完成,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,经有关部门检查验
收鉴定合格的房屋建筑面积。
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 指归本企业(或单位)所有,属
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。包括施工机械、
生产设备、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。
自有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 指本企业(或单位)自有施工机
械、生产设备、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
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,按设定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。包括机
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,如电动机等。计
算单位用千瓦,动力换算可按1马力=0735千瓦折合成千
瓦数。电焊机、变压器、锅炉不计算动力。
工程结算收入 指企业(或单位)按工程的分部分项自行完
成的建筑产品价值并已与甲方在报告期内办理结算手续的工程价
款收入,以及向甲方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按规定列作营业收
入的各种款项,如临时设施费、劳动保险费、施工机械调迁费等
以及向甲方收取的各种索赔款。
工程结算利润 指已结算工程实现的利润。如为亏损以“-”
号表示。其计算公式为:
工程结算利润=工程结算收入-工程结算成本-工程结算税
金及附加
企业总收入 指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,包括
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,即:
企业总收入=工程结算收入+其他业务收入
新串